近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印發《聚焦高質量發展推動全市經濟運行進一步向上向好三十八條政策措施》(以下簡稱《三十八條政策措施》)。
《三十八條政策措施》包括十個部分:
一是嚴格落實國省財稅政策,主要是按照文件要求,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府采購面向小微企業價格扣除等政策。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明確制造業中長期貸款、綠色貸款、民營經濟貸款增量目標,提出支持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金融支持政策,進一步加大上市后備企業培育力度。
三是推動重點產業加快發展,提出用好“1+3”主導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落實升規升巨激勵和超10億元的先進制造業項目配套激勵,落實科技創新獎補政策和高標準農田建設配套資金支持,全面推動三次產業恢復回升。
四是積極擴大有效投資,主要從強化項目前期工作經費落實、發揮重大項目分級協調機制作用、依法優先保障市重點項目建設用地、強化銀政企融資對接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
五是促進消費回暖升級,提出加快出臺“十大促銷活動”實施方案,給予企業參加展會活動激勵,大力爭取文化旅游融合示范項目省級補助。
六是加力穩定外資外貿,落實鼓勵類外資項目支持政策,支持轄內涉外企業開展匯率避險,支持外商直接投資,支持轄內企業開展跨境融資和貿易融資,支持轄內外貿企業進出口收付匯,支持涉外企業人民幣跨境結算,并對應給予企業資金激勵。
七是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出要落實居民個人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推動商業銀行積極提供房地產開發貸款和建筑企業信貸投放,對貢獻大的建筑業企業予以獎補、信用等激勵等政策。
八是幫助市場主體降本增效,主要明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使用水、電、氣上的支持政策,并提出貨車通行費、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全面推行保證保險、銀行保函替代現金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九是全力穩就業穩物價,主要明確延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失業保險擴圍等政策,強化重點企業用工保障,執行國家稻谷最低收購價等政策。
十是著力優化營商環境,提出開展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行為集中治理,逗硬落實“一企一策”“企業寧靜日”制度,強化政務數據管理服務水平等具體措施。